逮捕多少天会起诉
绍兴律师
2025-06-10
1.通常,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若案情复杂、到期未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四类特定案件,像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还能再延两个月。
3.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十五天。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十天内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徒刑可延至十五天。从逮捕到起诉时间依案而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从逮捕到起诉的时间没有固定天数,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2.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3.建议司法机关在遵循法律规定的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限基础上,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优化工作流程,以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处理。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超期羁押。✫✫✫✫✫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从逮捕到起诉的时间并无固定天数,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适用程序等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若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通常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由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从逮捕到起诉的时间也就没有固定天数。如果大家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详细法律规定和自身案件情况,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2)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侦查羁押期限可延长两个月。
(3)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侦查羁押期限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4)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一般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提醒:不同案件从逮捕到起诉的时间差异大,具体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进一步了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要尽量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工作,若案情简单应加快进度,提高效率。
(二)若遇到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侦查机关应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侦查时间,按规定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三)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侦查机关要及时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批准或决定延长两个月侦查时间。
(四)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侦查机关同样可向省级检察院申请再延长两个月侦查时间。
(五)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按规定时间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依法延长十五日,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按相应时间要求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四类特定案件,像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还能再延两个月。
3.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十五天。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十天内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徒刑可延至十五天。从逮捕到起诉时间依案而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从逮捕到起诉的时间没有固定天数,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2.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3.建议司法机关在遵循法律规定的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限基础上,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优化工作流程,以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处理。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超期羁押。✫✫✫✫✫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从逮捕到起诉的时间并无固定天数,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适用程序等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若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通常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由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从逮捕到起诉的时间也就没有固定天数。如果大家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详细法律规定和自身案件情况,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2)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侦查羁押期限可延长两个月。
(3)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侦查羁押期限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4)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一般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提醒:不同案件从逮捕到起诉的时间差异大,具体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进一步了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要尽量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工作,若案情简单应加快进度,提高效率。
(二)若遇到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侦查机关应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侦查时间,按规定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三)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侦查机关要及时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批准或决定延长两个月侦查时间。
(四)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侦查机关同样可向省级检察院申请再延长两个月侦查时间。
(五)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按规定时间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依法延长十五日,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按相应时间要求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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